Tuesday, December 25, 2012

To: William


35岁这一年,他和论及婚嫁的女朋友分手了。
分得有点难看,到现在他还在向她追讨借她的钱。
35岁分手其实有点尴尬。
无意找一个女朋友。一来没有适合对象,二来想到再谈个3年的恋爱,40岁结婚,孩子上大学时他已届退休年龄,财务规划变得吃紧。
从新去认识一个人,花心思讨好她,记得各种纪念日,光想就累。
爱情,已经是意兴阑珊了。
现在除了性的需要,他的生活可以没有女人。
不过,他也不愿意召妓。
抠门而有性洁癖,是上一段恋情留给他的纪念品。

遇到这个人,简直有点难以置信。
比他年轻8岁,沟通得来,而且身材不错,最重要的是,这女的对他有明显的好感。
大概他的条件很吸引小白领,经理级的收入,有自己的房子车子,还有不错的外表。
和她在一起,他不曾费心思去讨好她,忙起来还几天没有任何信息,想的时候就找她上上床。
在这段像炮友多过像恋人的关系里,他不掩饰自己对爱情的疲懒。
当年会送连续送两个星期玫瑰花追女生,弹吉他唱情歌,买名牌包包,想也没想就汇钱给女友花的他,已经变了。

只是,他没有想到这个女生是那么认真。
在一起的第三个星期,她已经看出了他的个性。她一针见血的说他只有性的时候才想到她,他不会再为爱情付出什么,现在只想找个生活伴侣过过日子暖暖床,他计较,小气,懒惰,不想别人打乱他的生活。
她都知道了,可还是选择了他。
她可以不主动联络他,自己去逛街看电影,喜欢的东西自己买,甚至还请他吃东西。
她对他莫名的喜欢,付出,却又独立。

他以为他们会这样走下去,也许哪天会结婚。
在他出国公干一个星期回来后,一直没联系的她给他写了一封信。
在这个电子讯息的时代,他在回国后的两个才星期后发现了这封信,在她已经没有信息后。

“选择你,是我这一辈子最疯狂的事。知道我们的个性态度迥异,知道我的文字,我喜欢的东西在你眼里是没有价值的。知道你不会珍惜我。但第一眼就喜欢上你,第一次,有人让我这样脸红心跳。所以,我遂了自己的心,给自己一段疯狂的时间。
在一起,我发现了你眼里,那挥之不去的倦意。我知道,你已经不会再去经营爱情。我也觉得,爱情没有那么重要。你的条件可以让以后的路没那么难走。只是,我发现,我对你来说不是生活的伴侣。越来越觉得在你眼里,我是免费暖床的妓女,我是收拾房子的帮佣,我是免收费的经济顾问。你看我的角度,总带着经济效益的考量。
I cant help to find your passion on love,  I lost mine as well.
我想,被人好好珍惜。我想,找回自己的尊严。“

看完那封信,他没有什么感觉。
只是喝了一晚的酒,好久没有那么醉过。
镜子里,他这才看到了自己的千年倦意。
没有伤心,只是觉得老天也太爱开玩笑了,把一个炽热的心给一个开到荼靡的灵魂。

那天在街上遇到她,喝着咖啡的她身边没有任何人。
她没有看到他,她已经围起了一道隐形的墙,自得其乐。
在她离开前,他看到了她眼里,有一种挥之不散的倦意。

这样的玩笑,每天都在重复着。
这样的倦意,每天都在传染着。
每个人都爱自己,每个人都不爱别人,每个人都寂寞。
每个人眼里,都有挥之不去的倦意。




Monday, December 17, 2012

38.6°c 的梦



终于, 前后10天的38.6°c 的梦,醒了。
也许上天可怜我,让我从新感觉到自己的脸红心跳。
也许这是个锻炼,要我耐得住寂寞,等到对的人。
又也许,上天在告诉我,你选人,人选你,条件那么好的人不一定要选你。
更也许,他真的是一个骗子,不忍心也不想浪费时间再欺骗我。

有微信,whatapps, line, Kakao, 有电话号码,有我的名片。。
不可能找不到,只有不想找。
人贵自知,在信心受挫后,其实也知道两个人之间的差距。
我不是他想要找的人,而他其实也不懂得欣赏我的文字,我的优点。

很庆幸我们都很理智,静静的回到不曾交集的时候。
心情恢复平静,只是,好像又老了一点点。
 
 

Thursday, December 13, 2012

错的人 VS 骗子

错的人比骗子还恐怖。

骗子处心积虑骗你的感情和真金,你付出了真心,买个教训。
虽然狠狠的从真命天子的梦里醒来,但过程中曾经享受过公主一般的对待,呵护,爱惜。
最后能清醒过来,收回感情,重新振作。
而且,还能再爱一个人。
因为自己只是不好运,遇到个用假意骗真心的坏人。

错的人比较恐怖。
他带着对的人的面具来遇见你,过程中彼此相爱,也彼此伤害,
流过多少泪,伤心过几回。
一直相信可以牵手到老,一直认为争吵只是爱情的磨炼。
最后分开了,也许清醒过来,也许不。
但是,未必能再这么去爱另一个人。
因为两个都动了真心,却伤痕累累。

错的人,比骗子还恐怖。
我宁愿你是骗子,给我一段美好时光,也不愿你是错的人。






Sunday, December 2, 2012

一见钟情

第一次遇见一个人,体温在38.6度,就叫一见钟情。

那天在微博看到这一句然后想难道我要带着温度计出门?

自己的经验告诉我,当我的心跳加速,脸红发烫(虽然我皮肤黧黑看不出脸红,但还是有温度的。。),头脑出现短路的情况,我大概对眼前的人,有多于一般的好感,有再见面的冲动。

我很庆幸的发现,自己的心还是会这样加速跳动的,我的脸除了发烧晒伤以外还是会发烫的。

我很庆幸,那一天我选择了离开书桌。

去见陌生的你。

I am gladful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