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December 25, 2012

To: William


35岁这一年,他和论及婚嫁的女朋友分手了。
分得有点难看,到现在他还在向她追讨借她的钱。
35岁分手其实有点尴尬。
无意找一个女朋友。一来没有适合对象,二来想到再谈个3年的恋爱,40岁结婚,孩子上大学时他已届退休年龄,财务规划变得吃紧。
从新去认识一个人,花心思讨好她,记得各种纪念日,光想就累。
爱情,已经是意兴阑珊了。
现在除了性的需要,他的生活可以没有女人。
不过,他也不愿意召妓。
抠门而有性洁癖,是上一段恋情留给他的纪念品。

遇到这个人,简直有点难以置信。
比他年轻8岁,沟通得来,而且身材不错,最重要的是,这女的对他有明显的好感。
大概他的条件很吸引小白领,经理级的收入,有自己的房子车子,还有不错的外表。
和她在一起,他不曾费心思去讨好她,忙起来还几天没有任何信息,想的时候就找她上上床。
在这段像炮友多过像恋人的关系里,他不掩饰自己对爱情的疲懒。
当年会送连续送两个星期玫瑰花追女生,弹吉他唱情歌,买名牌包包,想也没想就汇钱给女友花的他,已经变了。

只是,他没有想到这个女生是那么认真。
在一起的第三个星期,她已经看出了他的个性。她一针见血的说他只有性的时候才想到她,他不会再为爱情付出什么,现在只想找个生活伴侣过过日子暖暖床,他计较,小气,懒惰,不想别人打乱他的生活。
她都知道了,可还是选择了他。
她可以不主动联络他,自己去逛街看电影,喜欢的东西自己买,甚至还请他吃东西。
她对他莫名的喜欢,付出,却又独立。

他以为他们会这样走下去,也许哪天会结婚。
在他出国公干一个星期回来后,一直没联系的她给他写了一封信。
在这个电子讯息的时代,他在回国后的两个才星期后发现了这封信,在她已经没有信息后。

“选择你,是我这一辈子最疯狂的事。知道我们的个性态度迥异,知道我的文字,我喜欢的东西在你眼里是没有价值的。知道你不会珍惜我。但第一眼就喜欢上你,第一次,有人让我这样脸红心跳。所以,我遂了自己的心,给自己一段疯狂的时间。
在一起,我发现了你眼里,那挥之不去的倦意。我知道,你已经不会再去经营爱情。我也觉得,爱情没有那么重要。你的条件可以让以后的路没那么难走。只是,我发现,我对你来说不是生活的伴侣。越来越觉得在你眼里,我是免费暖床的妓女,我是收拾房子的帮佣,我是免收费的经济顾问。你看我的角度,总带着经济效益的考量。
I cant help to find your passion on love,  I lost mine as well.
我想,被人好好珍惜。我想,找回自己的尊严。“

看完那封信,他没有什么感觉。
只是喝了一晚的酒,好久没有那么醉过。
镜子里,他这才看到了自己的千年倦意。
没有伤心,只是觉得老天也太爱开玩笑了,把一个炽热的心给一个开到荼靡的灵魂。

那天在街上遇到她,喝着咖啡的她身边没有任何人。
她没有看到他,她已经围起了一道隐形的墙,自得其乐。
在她离开前,他看到了她眼里,有一种挥之不散的倦意。

这样的玩笑,每天都在重复着。
这样的倦意,每天都在传染着。
每个人都爱自己,每个人都不爱别人,每个人都寂寞。
每个人眼里,都有挥之不去的倦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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